在中国,随着军队的现代化建设,二次入伍的现象逐渐增多。但是,对于二次入伍的相关规定,有很多人还不是很清楚。本文对关于二次入伍的规定进行解读,以便广大读者明确自己的计划是否符合法律法规。
首先,根据中国国防法的规定,法定兵役的年龄为18岁至35岁。对于已经服过兵役的人员,如果符合二次兵役的条件,是可以再次参军的。但是,需要注意的是,军队对士兵的年龄有单独的规定: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人员一般不能招收,即使他曾经是军人也一样。
其次,关于退伍士兵再次入伍的条件,主要是要符合以下几个方面:
一、已经服过兵役不满15年的;
二、身体条件符合《军队体格检查标准》规定;
三、已离休的军人不得再次参军,而退役军人、复员干部、下放干部、调离复员军队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干部,分别按相应规定适用退役返聘、士兵转业安置、下放干部复职和复员干部再就业政策;
四、在原服役部队的全体军衔职务序列中,享受俸级待遇的,一般不再面向新兵招收。因为,这些人员已经有了更高的履职能力和表现,应该被优先考虑提拔。
最后,对于想要再次入伍的退役军人来说,还需要考虑到他们退役后所从事的工作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。如果从事的工作不是“军队技术性岗位”,需要经过相应的审核和审批,才能够再次入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