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舍,字幼宾,江南泰州人。晚明时期著名文学家、书画家,乡贤。跟随父亲周文德学习文艺,明神宗朝状元胡宗宪任大都督时,先后应制献诗、观礼,被称为“行进者”。
周舍是豫章“前七子”之一,同时亦是“东林党”代表人物之一。他的文学成就主要集中于河南三年冤案的记录、再审和评论上,从而获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可。他的最后一次公开发言发生在明思宗时期,他原本担任了凤阳县令,但是在他公开抨击当时官场的不正之风后,再次遭到了严惩。
周舍的一生堪称“曲突徙薪”。他在文学、书画以及政治上都曾有不俗的发展,在三年冤狱的再审中更是留下一段佳话。其文学成就音容俱佳,尤其是他的散文文学,在当时是极受推崇的,至今仍有相当高的学术研究价值。